上诉成功!香港高等法院改判《禁蒙面法》仍然有效

据中国香港新闻媒体,香港特区高等法院4月9日判决,认同了香港特区政府部门的一部分上诉恳求,港府能够引入《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签订《禁止蒙面规例》,该规例在不法结集时依然合理。

中国香港高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中称,港府根据《紧急法》签订规例的体制沒有违宪。对于《禁蒙面法》,对于没经准许的造谣惑众,该法沒有违宪,港府能够严禁参加者蒙面。

上诉成功!香港高等法院改判《禁蒙面法》仍然有效  第1张

材料图:上年10月4日香港特区政府记者招待会当场 拍摄:陈青青

上年中国香港长期被不法爆力聚会阴云笼罩着。上年10月4日,香港特区政府举办非常行政部门大会,特首林郑月娥当天公布,决策引入《紧急法》签订《禁蒙面法》,10月5日执行,以阻拦香港社会的爆力状况越来越激烈。

《禁蒙面法》要求,所有人不可在置身不法结集、没经准许结集等主题活动应用非常将会阻拦识辨真实身份的蒙面物件,所有人违背即属违法犯罪,一经判罪,可处囚禁一年及25000港币处罚。该规章也是一些免除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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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11月18日,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原讼庭判决“违宪”,律政司之后规定法院暂缓执行裁定,令规例再次合理,或期待上诉期内让有关条款再次起效。22日,香港特区高等法院保持判决裁定,并宣布一声令下无效,准许延期裁定至11月29日。25日,香港特区政府部门向香港特区高等法院上诉庭明确提出上诉。27日,上诉庭再批出增加暂缓执行令至11月10日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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